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发布
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劣质燃气具、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于近日选取了典型案件作为泉州市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予以公布,以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未按规定充装气瓶被处罚
2023年6月26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进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发现该液化石油气公司气瓶充装作业人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情况下,从事气瓶充装作业。在充装现场发现有一只气瓶并非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该涉案气瓶在充装完成后即被该局查获,至案发时止尚未销售,尚未造成危害后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涉事经营主体在被查获后,及时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强化气瓶充装规范要求,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未进行扫码充装记录被处罚
2023年7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查看当事人充气站台监控视频发现:充装员徐某某于2023年7月14日6点3分在充气站台3号秤进行液化气瓶充装时,未进行扫码充装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200元。目前,涉案当事人已整改完毕。
销售未经认证的燃气灶被查处
2023年9月8日,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日杂店开展燃气具专项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2台家用燃气灶具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且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家用燃气灶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第十六大类家用燃气用具的家用燃气灶具(2401),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并处罚款700元。目前,当事人主动对涉案家用燃气灶具进行销毁,防止流入市场。
销售不合格液化气调压器被处罚
2023年8月7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日用品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发现该店内待售的“东鼎”调压器,其产品标志未标注生产日期等产品相关信息,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有关要求。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涉案调压器属于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其壳体均未标注产品生产日期等产品相关信息内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该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调压器;没收上述涉案调压器;罚款360元。
销售不符国标的燃气灶被查处
2023年9月7日,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电器商贸行开展燃气具专项检查,发现该单位在售的1台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且标示的执行标准为“GB16410-2007”。上述家用燃气灶具执行的标准GB16410-2007已经废止,且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当事人销售涉案家用燃气灶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并作出处罚如下:没收在扣的1台家用燃气灶具;处罚款424元。